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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课程考核考场规则
2008-06-29 10:12     (点击: )

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课程考核

    为了规范课程考核管理,维护正常的考场秩序,提高课程考核质量,特制订期末学生课程考核考场规则。

一、考前10分钟,考生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并将证件放在考桌的上角以备检查。

二、严禁学生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除必备的文具外,不得将书籍、资料、卡片等带入考场;开考前,考生要主动清理考桌内外,将除文具外的所有书籍、资料等物品交监考教师统一管理。

三、学生不得穿背心、裤衩、拖鞋进入考场;不得在场内吸烟、吃东西、随意走动;不得在场内外高声喧哗。

四、学生要服从监考教师的指挥、安排,不得自由择座。

五、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作旷考处理);开考一小时内,不得离开考场(需上厕所,必须举手经监考教师同意,并由监考教师陪同往返)。

六、考生必须独立完成答卷,不得请人代考,相互交谈、抄袭、偷看他人试卷、传递、夹带记有考核内容的一切物品,不得互对答案,朗读试卷。

未经监考教师同意,不得相互借用文具、试卷搁放位置不得超过本人体位左右十公分。

七、交卷时,要将试卷按顺序清理好,反扣在本人座位上或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经监考教师验收后,方能离开考场。交卷后,不得在场内逗留、翻阅他人试卷,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室。

八、考核时间终了时,考生立即停笔起立,待老师允许后,方能离开考室。

九、考生凡违犯上述之任何一条者,均被视为违犯考核纪律或考核作弊,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 预祝同学们取得佳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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