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级研究生及指导教师:
接学校重师学位发[2009]6号文件通知,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制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文件要求,研究生在开始撰写学位论文以前,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填写《重庆师范大学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实施计划》。各专业应于2009年6月21日以前召开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通过后,各位研究生于6月24日之前将《开题报告》提交到学院以便上交研究生处备案。
开题报告是毕业研究生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专业及各位研究生高度重视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积极、认真完成此项工作。逾期未完成开题报告的研究生,不能通过中期考核,同时不能开展论文撰写工作。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200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