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家应用数学中心 学院邮箱 English
学院介绍师资队伍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学生工作招生工作合作交流党建与思政人才招聘
  科研通知
 
快速通道
 
相关链接
 
重师主页 科研系统 图书馆
教务系统 书记院长邮箱 OA系统
科研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重庆师范大学校级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2012-06-28 14:30     (点击: )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庆师范大学校级基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重庆

师范大学校立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重庆师范大学校级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科研处决定对超期未完成的校级基金项目进行集中清理

。现将本次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时间范围

2010年度及其以前批准立项的校级项目。

(二)清理类别

除校级专著出版基金以外的各类校级课题。包括:校级重点科研项目、校级博士启动基

金(人才引进)项目、校级青年基金项目、校级一般项目等。


二、清理要求和处理办法

(一)2008年以前立项的校级项目

1、须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清结项手续。

2、凡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获准立项,截止2012年6月30日尚未办理结项手续、或申

请结项未通过以及经批准延期后到期仍未完成的项目,全部作撤项处理。

3、撤项后,该校级课题剩余经费停止报销,科研管理系统中项目研究状态更改为“撤

销”,且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2013年度校级基金项目。

(二)2009年—2010年度立项的校级项目

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结项,超过此期限同样作撤项处理。

(三)承担校级课题期间获得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的项目负责人

根据《办法》的规定,凡在校级项目研究周期内,项目负责人成功申请到国家级项目,

该校级项目负责人只需填写《重庆师范大学校级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表》交科研处,即可

办理结项手续。

请符合本条规定的负责人在以上规定日期之内及时办理结项手续,逾期仍按规定处理。

三、校级项目结项流程

课题研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重庆师范大学校级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表》(见附

件,也可在科研处主页左下角“资料下载——重庆师范大学”栏目中查询下载),与课

题研究成果装订成册(专著类成果不用装订在一起),一式两份,经学院审核盖章后交

科研处。科研处依据《办法》和立项时签订的《校级基金项目立项协议书》进行审核,

达到结项要求的予以盖章认可,并在管理系统中修改研究状态为“完成”。

四、其他说明

(一)请各单位科研秘书老师登陆“重庆师范大学科研管理系统”,查询本单位在研的

校级项目情况,并务必及时通知到项目负责人,按要求督促其完清结项手续;

(二)由于近期科研管理系统数据库维修,

导致2011年4月以后的系统数据不够完整,因此有部分老师在2011年已办理课题结项

手续而系统中研究状态仍显示为“在研”的,请及时持盖章后的《重庆师范大学结题报告

表》原件到科研处修改项目研究状态。

(三)对撤项的校级课题,科研处将在2012年7月2日执行撤项操作,届时各单位

科研秘书和课题负责人可登陆管理系统查看项目状态。

(四)本通知将同时在科研处主页“通知公告栏”和学校OA系统中发布。科研处网址:

http://kyc.cqnu.edu.cn


附件:重庆师范大学校级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表

联 系 人:刘佳瑜

联系电话:023-65362357

地    址:大学城行政楼211办公室


科 研 处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关于开展重庆师范大学校级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rar

重庆师范大学校级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表.doc

关闭窗口

重庆师范大学江南娱乐体育官网入口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汇贤楼
电话:023-65362798  邮编:40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