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了做好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申请者应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8年度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
2、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原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2008年度各类项目拟资助范围和申请要求详见《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08年项目指南》)。
3、基金项目申请必须使用2008年新版申请书,请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下载。2008年启用调整后的新申请代码,请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2008年度项目指南》中查阅。
(1)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二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其中,报送时有特殊要求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请登录基金委网站查询具体要求。
(2)报送电子申请书:1)通过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MiniIRIS系统)由网络上传;或2)通过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sfc.gov.cn)提交。
二、其它事宜
1、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随时公布最新的申请指南和工作动态,请及时上网查询。各种项目管理办法、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可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免费下载。
2、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申请者,请与科研处联系。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汇编(2002年—2005年)已发放到相关单位,请需要的老师到本学院或科研处查询。
三、注意事项
1、请2007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而未获准的人员,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反馈的意见,认真分析、修改申请书的内容,继续申请。
2、必须进行项目参加人员(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的查重,避免超项;若有外单位人员参加,必须在合作单位签盖参加人员所在单位公章。
3、同一教师参加不同项目的申请,请各单位必须统一撰写该参研人员的简介。
4、今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时间提前到3月20日,请各位申请者注意安排好时间。
5、凡获得过校内博士启动基金项目资助的教师原则上必须申请。
四、日程安排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此日程安排组织好本次申请工作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备 注 |
1月2日-1月24日 |
各单位确定本次申请工作的领导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将拟申请人员和项目组成员名单报科研处计划成果科。 |
同时报相关人员的联系电话 |
1月25日-2月21日 |
各项目组查询相关文献资料,组织项目组成员进行讨论,确定研究内容和题目,撰写申请书,2月21日前交所在单位。 |
跟踪申请书填写进展情况 |
2月22日-2月26日 |
2月26日前各单位必须组织院学术委员成员或者邀请外单位相关专业的资深专家,对本单位所有申请的项目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并反馈给项目组作第一次修改。 |
初评前请通知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 |
2月27日--3月3日 |
3月3日前,各单位将修改后的申请书统一交科研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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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3月10日 |
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再次评审,3月9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给项目组进行第二次修改。 |
第二次形式审查 |
3月11日-3月14日 |
3月14日前将正式提交申请书最终稿,并上传电子文档(申请书和电子文档的版本号一致),学校上报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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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1、自然科学基金会网址: http://www.nsfc.gov.cn/
2、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isis.nsfc.gov.cn/
3、科研处联系电话:65362357 校办公楼5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