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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重庆市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7年重庆市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启动2017年重庆市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研究专项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积极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强度

  项目类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

  资助额度:重点项目20万元/项;一般项目5万元/项。

  二、申报领域

  重点围绕9个领域,探索新理论、新方法,开展产业发展急需突破的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研究。项目申报人应当认真阅读申报指南(见附件),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申报领域、自主确定项目类型。

  三、申报数量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实行自由申报,同一专项类别的项目只能申报1项。

  对项目申报单位实行限额推荐,其限额推荐数量请登陆项目管理系统查询。市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含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视同为独立的项目申报单位,可按相应限额推荐本实验室固定人员申报。

  四、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2.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当前信用分不低于8分,并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无逾期未结题的项目。

  3.项目负责人应当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且承担市级在研项目数不超过1项;项目组成员参加在研的项目不超过2项。

  4.重点项目应当在密切相关的前期研究基础上,凝练出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技术问题,有望在本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或重要进展。申请者在201711日前未满55周岁,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5.一般项目应具备一定的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创新性强,立项依据充足,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具体,技术方案合理可行。申请者在201711日前未满45周岁,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申报方式

  通过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线申报。

  1.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关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确认无误后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

  2.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提交至市科委。

  3.项目申报单位提交至市科委的截止时间:院所、企业2281700时前;高校3101700时前。请项目申报单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避免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

  4.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院所、企业331700时前;高校3141700时前。项目申报单位将盖有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清单和项目申报材料(各1份),送(寄)达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六、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书,提交前请务必仔细预览并确认无误。一旦提交至市科委,将不予修改、退回。

  2.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严禁各单位将项目申报控制数简单分解,或者直接指定某些人申报、限制其它人申报。各申报单位应保证每位科技人员的申报权利和公正公平地推荐项目。

  3.申请书纸质件必须从项目申报系统在线打印、自动生成数字指纹,否则不予受理。

  4.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不予补报。不受理未通过网上申报或者未通过所在单位审核的项目申报纸质材料。逾期不报送纸质材料的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处理,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

  5.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或者不当行为的,应当向市纪委驻市科委纪检组书面举报。

  七、咨询电话

  科技项目中心:雷阳星、何大维、周琦凯67512626

  科技平台与基础研究处:范亮 67912271 熊新67513101

  市纪委驻市科委纪检组:赵小平 67513692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113